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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具体内容
  (2003年11月19日 16:31)  
 

  大洋网讯 香港银行试办个人人民币业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存款:参加此项业务的香港持牌银行可为香港居民开立自由提存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存款期限及利率由银行自行确定;

  二、兑换:参加行可为存户办理人民币与港币的兑换,每人每天可兑换不超过等值20000元人民币。非存户现钞兑换每人每天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参加行也可为提供购物、餐饮、住宿等个人消费服务的商户,就其在这些服务所收取的人民币现钞提供兑换港币的服务;

  三、汇款:参加行可为存户把人民币由香港汇入内地同名银行账户,每人每天汇款不超过50000元人民币;

  四、人民币卡:内地居民可以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记账卡和信用卡在香港消费。参加行或其附属机构也可为香港居民发行人民币记账卡和信用卡,方便他们在内地消费。 (央视国际)

(大洋网 www.dayoo.com)

(编辑:j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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