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多项税收政策平抑房价

news.dayoo.com 2007年08月07日 15:31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来自深圳市地税局的信息表明,深圳市拟在9月一揽子出台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办法、二手房土地增值税征收办法等税收政策,通过税收手段调控持续上涨的房价。

  据介绍,深圳市地税部门将采取多种方法打击房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二手房交易个税征管,出台二手房价格评估办法,对与市场价不相符的二手房交易,将按评估价格计算个税。目前,税务部门与房屋管理部门正加紧制定二手房价格评估体系,以遏制利用假合同减低房屋转让实际成交价等偷税行为。

  其次要加快对开发商土地增值税的汇算清缴工作。据了解,深圳于2005年11月正式开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是,按房屋买卖中增值所得的比例确定税率,计算征收额度,如增值率在50%以内的,按增值所得的30%征收;增值率在50%至100%之间的,按增值所得的40%征收。实际操作中,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之前先进行预征,预征比例一般相当低,待项目全部销售完毕后,再进行核算与缴纳。新的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办法即将于9月推出,初步预计,应清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在已预征税款的10倍以上。

  另外,9月起,在深圳转让二手房不仅要收个人所得税,还要征收土地增值税。深圳市地税局负责人指出,完善税收政策,可以间接遏制房价攀升,通过二手房交易所得的个税及土地增值税的严格征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炒楼行为,减少炒楼者的购房需求,从而抑制房价持续上涨。□本报记者 王传真

(编辑: 空思 )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大洋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大洋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洋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1998168-3353,地址:广州市增槎路口广州日报印务中心五楼,邮编:510435,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版权所有1999-2007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集团简介-广告服务-联系大洋